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89年,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同时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国海洋标准化、计量、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撑工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建设海洋强国提供质量基础技术支撑和保障。中心兼为国家海洋计量站、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计量认证海洋评审组办公室、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标准化协会海洋标准化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标准化分会、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标准化分会挂在单位,是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联合授权的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全球海洋教师学院天津中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博士学位或六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五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1月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工作地点及岗位待遇
1.工作地点:天津。
2.岗位待遇: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政策。入职后聘专业技术初级岗。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月13日。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文件不超过5M)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zhaopin@ncosm.org.cn,邮件主题:“报考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点击附件2下载,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一致,WORD编辑后保存为PDF格式);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文件命名“姓名+证书”,PDF格式);
③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像素尺寸413*294,JPG格式)。
发送后请截图并妥善保管邮件发送成功的回执。不再接受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存在疑问,请及时咨询确认。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②报名表中各项信息应填写完整,不可空项,没有相应内容的项目需填“无”;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需连续填写。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通过邮件回复未通过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www.ncosm.org.cn)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中心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海洋基础知识(参考书目《海洋科学导论》)。
4.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天津。具体地点请密切关注中心网站有关公告。
(三)面试
1.按全部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计划总量的1.2倍确定统一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须笔试成绩合格才可进入面试。
2.对于通过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和面试人选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3.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用问答方式,面试人员进行陈述答辩,评委对面试人员评分。采取非结构化面试,重点考评专业技能与学习创新能力,满分为100分。
4.中心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1.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考察对象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体检。确定考察对象后,中心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3.考察与复查。对于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中心组成考察组,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复查资格条件,查阅人事档案。考察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4.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心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如实填写。
(二)具体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事宜中心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中心门户网站(www.ncosm.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