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的时候一般都会办理收养证,有时候不注意保管会丢失。那么,没有收养证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一、没有收养证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没有收养证,说明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不需要进行解除。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没有登记则不成立收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条件
协议解除有条件要求:
1.首先,要当事人的同意,养子女未成年时,需要得到养父母的同意,如果已经成年了的,只需要养子女自己同意即可。
2.其次,解除收养关系的需要处理好财产问题和生活问题,当事人协议解除以后,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且需要说明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
3.公证人员需要对解除的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会办理公证,解除两者的收养关系,双方的收养关系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就宣告解除。
依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也就是诉讼解除,因为双方对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存在争议,通过诉讼程序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人民法院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依法进行判决。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所以,没有收养证明的,当事人想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调解或者是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三、无收养证明怎样解除关系
没有收养证明的,当事人想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调解或者是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需要处理好财产问题和生活问题,当事人协议解除以后,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且需要说明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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